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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:中都(1 / 3)

“大祭司,我这便走了,若是有白小狸、白君染这二人消息,你记得通知于我。”

“是的,睖!”大祭司颔首道。

“哥哥,你要去哪儿?”

“去找一个人。”

“找谁?”沁心歪着嘴道。

方芦笑了笑。

沁心嘟囔着嘴,待到方芦转身,忽然道。

“方芦哥哥,咱们拉过勾的哦!”

方芦回头笑,“知道了,我一定会回来的。”

中都,繁华更甚,车水马龙带着不止的喧嚣,沿途走过了绿瓦红墙,突兀的红木飞檐,赤漆的商铺牌匾,粼粼的车马与川流的行人洋溢着数之不尽的繁华。

方芦自顾的走着,“小青说向南去了,大概便是在这中都城了吧。只是偌大的城池,茫茫人海却又要如何寻找?”

只好先找了客栈住下。

次日,

还不待他寻找,便有人叩响了房门。

方芦开门来看,却是个鹅黄衣衫,玲珑发鬓的女子,双眸若水,嘴角挂着浅浅的笑。白绒衣下,乍露的皓腕上依旧两道‘绳缘’系着。

“不记得我了吗?”那女子看方芦忽然愣住,浅笑着开口道。

“忆灵!只是你如何知道我来了这儿?”

“因为你还带着我送的手帕。”

方芦心中了然,那手帕本是要送予雷尚敬的,只是雷尚敬让他留下,故而一直方在包袱里。

“你说你要去西方城的?如何会在这里?”

“你说你去了北方城,如何也在这里?”

方芦愕然,徐徐道“我是来找人的。”

忆灵巧笑,“什么人?找到了吗?”

“没有,茫茫人海,我甚至不知该如何寻找。”

“他叫什么名字,也许我能帮你呢?”

“白小狸。”

“是个女子?”忆灵双眸直愣愣的看他。

方芦尴尬笑道,“是啊。”

“那你随我来吧。”

“去哪儿?”

“来了你便知道了。”

中都衙署,

这地儿平日里少有人来,但见门外有联曰: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,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。

忆灵提起素裙便迈了进去,方芦只好跟着进去。

内行百步,见大堂,内有‘明镜高悬’;堂外书曰:百载烟云归咫尺,一暑风雨话沧桑。

绕开大堂,二人行至一偏殿。

“明叔,我回来了。”

内屋步出一个身着蓝色衣冠的中年人,带着和蔼的笑。

“灵儿,这位是?”

“他便是我朋友了,方芦。”

“拜见前辈,前辈叫我小芦就好。”方芦赶忙颔首道。

“好孩子,心性淳朴,耿直于心。不用见外,跟灵儿一样唤我明叔便可。灵儿你先带小芦去选个住处。”

“好的,明叔。”

二人便离开了去。

“你一定有好多疑问咯。”忆灵看着方芦脸色笑道。

方芦点头。

“明叔,他姓高,单名一个明字。说起明叔这中都城内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概是因他断案如神,明镜高悬,故而深得百姓爱戴。他与我爷爷乃是忘年之交,我幼时颇得他照顾。只是奇怪的是,我明明记得很小的时候他便是这般模样,如今却依旧这般模样,真是奇怪。”

方芦道,“那便再正常不过了,记忆便是这样的,一切都在改变,一切又都相对又不变。”

忆灵嗔道,“我不是说这个,好多年了他的模样都没有变过,城中百姓都知道。似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有一次,我听到他这么问我爷爷,我爷爷却不告诉他,道是‘不可说’。”

方芦摇头道,“修士或能存活二百余岁,若是三五十年不改变相貌,也未尝不可啊。”

“可他并非什么修士,只是凡人一个罢了。”

“这便怪了?”

“好啦,不说这个了,我也是因为那时在西方城巧遇明叔,这才来中都的。”

安排了住处,忆灵便去置办饭食去了。

“小芦,我听灵儿说,你是个修士?”

方芦苦涩的笑,“马马虎虎吧,明叔。”